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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光伏补贴政策(汇总)
添加时间:2017/6/2 19:32:32 浏览次数:1557 来源:本站

到目前广东只有广州、佛山和东莞三个地方出台光伏补贴政策,但广东省发展分布式光伏的配套政策落实的非常好,只有清楚的了解政策才能更好的贯彻落实,下面就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广州

政策文件:广州市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补助对象:居民家庭和公共机构建筑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补助对象为项目建设居民个人或单位;其他类型建筑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补助对象为建筑物权属人和项目建设单位。

补助方式和标准:采取后补助方式,在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成投产满1年或验收合格后开始补助。

(一)对于项目建设居民个人或单位,按照0.1元/千瓦时的标准,以项目上一年度所发电量为基础计算补助金额。补助时间为项目建成投产后连续10年。

(二)对于建筑物权属人,以建成的项目总装机容量为基础,按0.2元/瓦的标准确定补助金额,一次性发放给建筑物权属人。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为200万元。

补助时间:2020年前在广州市行政辖区内建成的符合条件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均可享受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支持。

 

佛山

 

一、政策文件:佛府办〔2014〕69号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一)对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给予一次性奖励。

1.奖励范围:2014—2015年建设的利用商业、学校、医院、居民社区、个人家庭建筑和构筑物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业主。

2.奖励标准:1)商业、学校、医院、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按2万元/兆瓦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20万元;个人家庭提供自有建筑和构筑物面积达到安装单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规模达1000瓦及以上的,按1元/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1万元。

2)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一体化”、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给予奖励。

(二)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连续3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补助。

1.补助范围:在机关事业单位、商业、学校、医院、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个人家庭自有建筑物上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者。

2.补助标准:1)对2014—2015年建成、符合补助范围的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5元/千瓦时,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3年给予补助。(2)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一体化”、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给予补助。

 

二、政策文件:禅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奖励办法(试行)

(一)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者给予一次性补助。

1.补助范围:2015-2016年度禅城区已建成并通过并网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者。

2.补助标准:1)符合条件的项目按40万元/兆瓦的标准对投资者进行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一体化”、“民用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给予补助。

(二)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建筑和构筑物业主给予一次性奖励。

1.奖励范围:2015-2016年度禅城区已建成并通过并网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

2.奖励标准:1)符合条件的项目按2万元/兆瓦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2)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一体化”、“民用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给予奖励。

 

东莞

政策文件:东发改〔2015〕303号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

 

一、补助对象及范围:(一)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创建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期间,取得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补助总容量62MW,按申请时间先到先得,超过部分不予补助。

(三)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补助。

二、补助标准:(一)对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按装机容量25万元/兆瓦进行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二)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业、商业、学校、医院、居民社区等非自有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0.1元/千瓦时,补助时间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5年进行补助。

(三)对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然人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时,补助时间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5年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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