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共有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30多家,累计投放车辆超过1000万辆,注册用户超1亿人次,累计服务超过10亿人次。
5月以来,移动出行领域出现了一些新动作。一边是共享单车铺向大街小巷,用户调侃“调色板不够用”,一边是骑车这个相对高频的短途出行应用本身开始争夺更多入口,尤其ofo和摩拜动作最多。
摩拜单车和ofo在背靠腾讯、阿里的基础上,正谋求和更多行业巨头“联姻”,在对方App上增加骑车入口。而行业巨头们也乐于和共享单车们合作,因为他们可能会带来可观的流量。
5月19日,摩拜单车联合创始人兼CEO王晓峰对媒体公布了一组数据:目前,摩拜所覆盖城市超过80个,所提供智能共享单车的数量超450万辆。同时,一个值得关注的信号是,目前摩拜超过50%的每日新增注册用户来自微信小程序。
而ofo方面的数据显示,截至5月中旬,其已在全球4个国家、100个城市同步运营,连接车辆近500万辆,用户累计骑行达10亿次。而此前,ofo在获得滴滴出行战略投资的基础上,已于4月底接入了后者。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共有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30多家,累计投放车辆超过1000万辆,注册用户超1亿人次,累计服务超过10亿人次。
交通部在此前表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极大方便了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在更好地满足公众出行需求、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构建绿色出行体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推动了分享经济发展。但同时也存在车辆乱停乱放、车辆运营维护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用户资金和信息安全风险等问题。
共享单车该何去何从?如何更有效地推进共享单车的发展?
5月22日,交通部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 进行为期两周的公开征求意见。
《指导意见》要求运营企业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备线下服务团队,加强车辆调度、停放和维护管理。要求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使用,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并要求推广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
《指导意见》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实施专款专用,接受监管,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积极推行“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等模式。
《指导意见》提出,要引导用户安全文明用车,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使用规范和安全文明骑行的宣传教育。加强信用管理,建立企业和用户信用基础数据库,对企业和用户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对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指导意见》鼓励公众共同参与治理,形成企业主体、政府监管、多方参与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防范向消费者转嫁经营风险等行为。
“共享单车”和网约车一样,都是地方政府属地管理的范畴。交通部明确了框架性的指导意见,能否好好落实,还得靠地方政府的“实施细则”。同时更需要公众的意见,毕竟公众才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租赁群体。未来共享单车能否有效的服务大众,掌握权在大家的手上。(综合媒体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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